各班级:
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要求,现开展我校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1月20日
二、参评对象
2018-2021年级全体本科学生
三、组织领导
本次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工处负责协调,责任人为学工处分管副处长;相关部门为教务处、体育部,责任人为部门分管领导;学院责任人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各学院成立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成立班级评定小组,严格遵循评定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2021-2022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名额分配及实评表》(附件1)名额分配进行评定。
四、评定程序、要求、步骤
(一)评定程序
1.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完成综合素质各项目测评及公示。所有课程成绩以课程首考成绩计。参评各类奖项要求课程首考成绩不能出现不及格。
2.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完成奖学金评定。
(二)评定要求
1. 辅导员应全面了解本次奖学金的评定程序及相关要求。各学院应充分重视评定过程,通过校奖学金的评定,在广大学生中树立起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发愤图强,带动学院、班级学风建设。
2. 各奖项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综合奖的总体比例不能突破,上一等奖项名额未用完时,可在同一专业内由下一等奖项使用;符合条件的学生超出评定比例时,由各学院根据综合情况确定;单项奖的评定以总人次计算,不能突破总的比例规定。校级三好学生评定德育测评必须为“优”、学年平均绩点须在“4.0”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
3.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校团委可在校级学生组织中推荐符合获奖条件的校优干或院优干候选名额,具体由校团委组织评选、公示。
4. 校优干、院优干在录入系统时,请注明:学生职务、任职时间(须为2021-2022学年)。
5. 转专业同学评奖由转出学院负责评定,不占用转出、转入学院名额,同时由转出学院提供《2021-2022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录入通知》(附件2)至转入学院。该部分同学在录入系统时,请在申请理由第一行注明“转专业”。转出和转入学院均有责任提醒该部分同学至转出学院参加评定。因转出、转入学院疏漏,导致该部分学生未评定成功或逾期的,将由相应学院负责。
6.录入申请理由请对照评奖要求简洁明了,描述内容准确清楚,不要展开。
(三)评定步骤
1. 10月25日前:学生完成“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学院对学生成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 10月25日—11月20日:学院根据各年级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的要求,严格按照《2021-2022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名额分配及实评表》(附件1)中的名额分配,评出符合条件的初评人员,且名单必须在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时间,请各学院保留公示凭证。
同时,请各学院将初评人员相关数据录入新学工系统,并审核通过(务必核对银行卡号)。
3. 11月21日—11月22日:各学院可根据公示结果对录入的数据进行修正,形成最终的本学院奖学金获奖数据。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本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及录入数据的完整、准确性负完全责任。
4. 11月23日:学院将填写完整的《2021-2022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名额分配及实评表》(附件1)纸质版以及学院奖学金评选情况说明纸质版(学工办主任、学工书记签字、盖章)交大学生活动中心317周老师,同时电子版请通过新学工系统“上报材料”栏报送。
5. 11月16日—11月21日:学生申报校长特别奖。12月初:校长特别奖公开答辩。
6. 11月30日—12月6日: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研究审定,对拟获奖学生进行公示。
附件1:2021-2022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名额分配及实评表
附件2:2021-2022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录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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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5日
附件1:2021-2022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名额分配及实评表+(2018-2021级)新.xls
附件2:2021-2022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录入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