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1〕107号)文件要求,现对我院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评定工作的评选标准及申请条件请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详见《学生手册》2021版)进行。分配额度参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人数。各班级在评审过程中,要广泛通知宣传,让每位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情,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评审对象及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含预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必须通过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国家助学金总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可分三档:一档每生每年4300元,二档每生每年3300元,三档每生每年2300元。国家助学金将按学年两次发放,每学期发放获助金额的一半。
对于建档立卡(含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且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原则上要求给予最高档资助。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
11月9日—11月11日: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不要变动格式,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送至各辅导员处;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somhimtw@126.com,邮件名及文件名备注好“班级名称+国家助学金”。国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由班长一次性汇总填写发送至邮箱即可。
11月12日—11月14日:学院审核,确定候选人困难生资格等;申请等级最终由学院评审确定;学院公示3天。
附件2: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