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各中心、各办公室: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法(修订)》和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我校试行自行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通知精神,经学院教学委员会专家审查审定,拟认定下列同志符合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9-11日,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5811389,电子邮箱:yud@nj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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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9日
附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公示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