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秉承“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现根据校研究生院《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复试组织
1、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沈旭,成员杨羽、郭军、唐宗湘、关晓伟,秘书陶莉、赵阳。复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研究生复试面试的组织协调工作。
2、按学科、专业成立面试考核小组,每个面试组专家不少于五名(设组长一名),一般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满,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面试小组配秘书一名,负责专业面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为保证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中途不得提前离场或换人。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由学院保存至录取工作结束。具体面试考核小组名单另报校研究生院。
3、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报考专业复试线的考生复试;第二阶段为调剂到我院缺额专业的考生复试。为保证打分的一致性,报考同一专业同一方向的考生必须在同一个面试专家组面试。
二、成绩计算及录取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报考专业复试线的考生复试
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500分=听力(满分50)+专业课(满分300)+专业面试(满分150)]”,面试内容包括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思维能力等, 面试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分,满分150分。各专业按照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2、调剂到我校缺额专业的考生复试
各专业按照“复试成绩(满分500分)=专业面试(满分500)”,面试内容包括口语测试(150分)、专业知识(150分)、综合素质(100分)、科研思维能力(100分)等, 面试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分,满分500分。各专业按照复试成绩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3、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予以“淘汰”,不予录取,且不可参与我校调剂:
⑴ 专业面试成绩未能达到面试总成绩的60%;
⑵ 复试总分未达到300分;
⑶ 体检不合格。
4、各专家面试组在面试结束后应由组长当场宣布拟录取结果,并提醒未录取考生尽快上网调剂。
三、导师双选
各学科在复试结束后立即组织导师和拟录取考生进行双选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导师介绍研究方向、课题等,拟录取考生提交个人简介并填报志愿表,双向选择后确定指导教师并公布结果。
四、面试时间地点
专业代码 | 专业 | 地点 | 时间 |
100601 | 中西医结合基础(含调剂学生) | B8-319会议室 | 3月26日 上午9:00 |
100706 | 药理学(含调剂学生) | 唐仲英科技楼辅楼安评中心会议室 | 3月26日 上午9:00 |